集裝袋可以裝危險品嗎?
集裝袋屬于柔性中型散裝容器,根據GB19434-2009《危險貨物中型散裝容器檢驗規范》,下列貨物不允許使用集裝袋器裝運。
1)有爆炸危險的物品,如煙花爆竹類;
2)易燃液體,如汽油、煤油類;
3)包裝等級為Ⅰ級的危險貨物,如火箭彈頭、黑火藥等;
4)熔點等于或低于45度的固體危險貨物;
5)《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》規定不能使用袋裝的危險貨物;
6)50度時,蒸汽壓力超過10kPa的固體危險貨物。
所以說,除了以上貨物,其他的所有貨物都可以使用集裝袋裝運。說了這么多,你還是不知道自己的貨物是否可以使用集裝袋裝運。
集裝袋總是出現漏粉、異物的情況?
很多企業采購的集裝袋在使用過程中總是出現漏粉、有異物的情況。
遇到這種情況怎么辦呢?
漏粉主要是集裝袋的密封性工藝要求不合格,大多數情況是集裝袋的材料選擇和縫制工藝不合理所致。
集裝袋漏粉大多數情況發生在吊帶與袋體結合部位、進出料口部位、袋體縫紉部位。
根據集裝袋實際使用過程漏粉情況和裝運貨物的流動屬性,在設計時考慮依次采用涂膜、細線、無紡布、防漏條、雙層袋體或者添加PE內袋等形式,就可以有效的避免漏粉發生。
而集裝袋有異物的情況,大都是生產集裝袋時質量控制不嚴格所致。
集裝袋從原料到成品,大致要經過拉絲、圓織、涂膜、切割、縫紉、質檢、打包等過程,每個過程都有人員參與。
只要有人與產品接觸,就造成了異物和污染情況的幾率大大增加。所以要控制集裝袋不產異物,應該有一套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以及對每個生產環節、每個人員做到的質量控制,才能有一條清潔的集裝袋產品。